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

关于推荐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妇女保健分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苏妇幼协〔2017〕2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章程》和《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会妇女保健分会第一届委员会任期届满,拟开展换届工作,现就推荐妇女保健分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员候选人推荐条件

1、所在单位是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三级综合医院;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身体健康,热心协会工作,积极参加活动;

3、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

4、现任妇科、产科、妇女保健科负责人或分管院领导。

二、委员候选人推荐办法

每个医疗机构限推荐1人。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并按要求填写推荐表。

三、其他事项

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1月25日前邮寄我会,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42号;邮政编码:210008;联系人:林振东,手机:18351975679;赵云,手机:18915999907;电话:025-83620748。


附件: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妇女保健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江苏妇幼保健协会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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