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妇幼协〔2017〕2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章程》和《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会妇女保健分会第一届委员会任期届满,拟开展换届工作,现就推荐妇女保健分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员候选人推荐条件
1、所在单位是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三级综合医院;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身体健康,热心协会工作,积极参加活动;
3、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
4、现任妇科、产科、妇女保健科负责人或分管院领导。
二、委员候选人推荐办法
每个医疗机构限推荐1人。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并按要求填写推荐表。
三、其他事项
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1月25日前邮寄我会,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42号;邮政编码:210008;联系人:林振东,手机:18351975679;赵云,手机:18915999907;电话:025-83620748。
江苏妇幼保健协会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