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江苏省产后康复职业技能
评价标准》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加快培养产后康复领域高素质专业人才,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制定并于7月12日正式发布《江苏省产后康复职业技能评价标准》。标准包括适用范围、术语与定义、基本原则、职业技能评价方法和职业技能要求等五个方面,对产后康复治疗及产后恢复从业人员需要掌握的孕产疼痛干预、康复检查、营养干预、运动指导、形体恢复、心理评估与指导等职业技能以及相关法规知识作出了规定。
江苏省妇幼保健院、各设区市妇幼保健院以及南京明基医院、南京市芮禾职业培训学校、南京小行医院等参与了标准起草工作。
(省妇幼保健协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