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江苏省0-3岁婴幼儿
照护职业技能评价标准》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加快婴幼儿照护人才培养,逐步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保障婴幼儿照护事业高质量发展,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发布了《江苏省0-3岁婴幼儿照护职业技能评价标准》。标准包括适用范围、术语与定义、基本原则、职业技能评价方法和职业技能要求等五个方面,对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需要掌握的安全与保障、生活照护、营养照护、健康监测、早期发展与促进等职业技能以及相关法规知识做出了规定。
江苏省妇幼保健院、各设区市妇幼保健院以及苏州市吴江区科学育儿指导中心参与了标准起草工作。
(省妇幼保健协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