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妇幼协函发〔2018〕2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加强产科和新生儿科建设和管理,持续改善服务质量,保障母婴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关于印发<江苏省母婴友好医院评价标准>的通知》(苏妇幼协〔2018〕21号)要求,拟开展2018年度江苏省母婴友好医院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并于2018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上报我会。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42号,邮编:210008;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至协会邮箱:jsfybj@163.com。我会将适时组织开展江苏省母婴友好医院现场评审,并由省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母婴友好医院评审。联系人:林振东,手机:18351975679;赵云,手机:18915999907。通知附件可登录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网站(www.jssfybjxh.com)下载。
附件:1、2018年度江苏省母婴友好医院申请表
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