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

关于做好2015年度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苏妇幼协〔2017〕3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科研项目结题工作,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妇幼保健协会科研课题招标的通知》(苏妇幼协〔2015〕1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15年度确认的4项资助立项项目和8项立项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方法

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科研项目结题实行评审验收制度。按照《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科研项目合同书》合同期限终止后,项目负责人完成合同书中项目主要研究任务,填报《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科研项目结题报告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我会组织专家评审后方可结题。

三、结题材料要求

申请结题时提供《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科研项目结题报告表》和相关验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至少含下列情况之一:

(一)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研究性论文(提供复印件,已录用待发表的提供论文清样),不含综述。

(二)参加学术交流的论文,提交大会论文集复印件,或学术会议相关证书。

(三)出版专著者,需提供专著书名和主要章节复印件。

(四)项目已通过成果鉴定、获得专利或科技奖励的,提供项目负责人排名在前三位的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做好2015年度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科研项目结题工作,指导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科研项目结题报告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结题相关材料经项目承担单位审核盖章后,于12月25日前将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送我会。

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视为该科研项目结题未通过,我会将在适当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追回科研项目资助经费。

联系人:林振东,手机:18351975679;赵云,手机:18915999907;电话/传真:025-83620748;联系邮箱:jsfybj@163.com;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邮编:210008。


附件:

1、附件1:2015年度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科研课题立项项目名单.doc

2、附件2: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科研项目结题报告表.doc


  

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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