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

关于推荐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助产士分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苏妇幼协〔2017〕10号


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加强我省助产士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助产士的整体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做好与中国妇幼保健协会相关业务的衔接,本会拟成立助产士分会现就推荐委员候选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员候选人推荐条件

1、所在单位是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二三级综合医院;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身体健康,热心协会工作,积极参加活动;

3、年龄不超过55岁;

4、现任主管产科的护理部负责人或产科护士长。

二、委员候选人推荐办法

每个医疗机构限推荐1人。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并按要求填写推荐表。

三、其他事项

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8月31日前邮寄我会,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42号;邮政编码:210008;联系人:林振东,手机:18351975679;赵云,手机:18915999907;电话/传真:025-83620748。


附件: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助产士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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