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妇幼协〔2017〕7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部署要求,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和安全,降低无医疗指征的剖宫产率,进一步加强爱婴医院管理,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启动实施了“创建母婴友好示范医院项目”。现将《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关于申报、评审<母婴友好医院>的通知》(中妇幼便函〔2017〕12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评活动,并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将自评材料上报我会,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42号,邮编:210008;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申报表可至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网站上下载),邮箱:jsfybj@163.com。我会将组织进行省级评估,并由省择优统一推荐给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参加国家《母婴友好医院》评审。联系人:赵云,手机:18915999907;林振东,手机:18351975679。
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
2017年7月25日
抄送:中国妇幼保健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