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妇幼协〔2017〕4号
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
为广泛开展妇幼保健科研活动,孵化省级妇幼保健重点学科,进一步夯实我省妇幼保健科研基础,加快提高妇幼保健科研水平,大力推动妇幼保健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转化,不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促进妇幼健康事业发展,决定组织开展妇幼保健协会2017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本次科研项目申报的范围包括:妇幼健康服务管理、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产医学、儿科医学、新生儿医学、遗传医学、生殖医学、乳腺病和宫颈病防治、妇幼麻醉医学、妇幼影像医学、妇幼检验医学等12个类别。
申请人可结合我省妇幼健康工作实际,在上述范围内自行选题。今年拟评审确认25个科研项目,研究期限为两年,协会择优对部分科研项目给予适当资助。
申报的科研项目应基本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申报项目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是我省妇幼健康事业发展的优先领域;
(二)妇幼健康工作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研究结果在工作实践中可直接应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研究项目;
(三)研究思路新颖、理论依据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切实可行、已有一定工作基础的研究项目;
(四)主要指标处于省内领先,技术机理明确、可操作性强、应用前景好的研究项目;
(五)对妇幼健康体系建设或妇幼健康工作科学管理具有重大意义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二、申报对象
全省妇幼保健院(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童医院、提供妇幼健康服务的综合性医院。
三、申请人资格
(一)项目申请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是项目承担单位的在职职工,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项目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请;
(三)已经取得省、市级有关部门资助的科研项目,申请人不能再以同一内容参与本次申报;
(四)拟出国、出境、出差半年以上者,或申请时已在境外并将继续在境外达半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科学遴选,择优申报。每所医疗保健机构限报1个科研项目。
(二)申请人须逐项填写《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上报纸质材料六份,同时上报电子版材料。
(三)各单位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把关,并签署确认意见,加盖公章。
(四)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具有相应的研究条件和资金支持能力(其中本会资助项目所在单位的配套资金比例不低于1:1),保证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等科研活动条件。
(五)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7月15日。
(六)协会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邮政编码:210008。联系人:赵云,手机:13952067307;林振东,手机:18351975679;
电话(传真):025-83620748;电子邮箱:jsfybj@163.com。
附件: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科研项目申请书
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