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受委托负责妇幼保健技术准入审核的相关工作;
2、为医疗保健机构申报妇幼保健技术审核提供相关政策的咨询与服务;开展妇幼保健技术应用管理相关培训工作;
3、接受委托负责妇幼保健技术管理目录及规范的编写、修订工作;
4、做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省级质控管理和研讨等工作;
5、接受委托负责编写、修订与发行相关管理规范、标准和指南;
6、负责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的相关工作;
7、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