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妇幼协〔2016〕5号
各市、县(市、区)妇幼保健院(所):
为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产后康复技术服务的法律制度,进一步规范产后康复技术服务,不断提高产后康复技术水平,保障母婴身心健康,我会受省卫生计生委委托举办全省产后康复技术培训班(第三期)。参加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后,由省统一发给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并给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5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3月28日-3月30日(28日下午报到)。
二、参加人员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未取得由省统一制发的培训合格证书的产后康复从业人员和合格证书已到期的产后康复从业人员。
三、培训地点
靖江市滨江花园酒店(靖江市同康路1号,总台电话:0523-80237810 )。
四、培训内容
1、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领导讲话。
2、解读江苏省产后康复服务规范。
3、产后康复技术服务系统培训。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妇幼保健院(所)协助组织参加培训人员,并将人员名单以省辖市为单位,于3月22日前统一以Excel表格的形式(见附件1)发送至电子邮箱:jsfybj@163.com。联系人:赵云,手机:13952067307;孙宇,手机:18248782196;电话/传真:025-83620748。
(二)参加培训人员每人交会务费及资料费用450元,用餐由会议统一安排,住宿费及交通费回单位报销。
附件1:全省产后康复技术培训班回执
附件2:靖江市滨江花园酒店交通路线图
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
妇幼保健所分会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