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妇幼保健院(所):
为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提高产后康复技术水平,保障母婴身心健康,我会受省卫生厅委托举办全省产后康复技术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后,由省卫生厅发给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4年3月13日-14日(12日下午报到)。
二、参加人员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后康复从业人员。
三、培训地点
南京市高楼门饭店(南京市高楼门62号,总台电话:025-86823245)。
四、培训内容
1、江苏省产后康复服务规范解读;
2、产后康复10大技术系统培训。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妇幼保健院(所)协助组织参加培训人员,并将人员名单以省辖市为单位(见附件1),于3月5日前统一以Excel表格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875275893@qq.com。联系人:孙宇;电话:18248782196;传真:025-83620748。
(二)参加培训人员每人会务费及资料费用400元,用餐由会议统一安排,住宿费及交通费回单位报销。
江苏省优生优育协会
2014年2月25日
抄送:各市卫生局基妇(疾妇)处,有关医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