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妇幼保健院(所):
为认真贯彻执行省人大今年颁布的《江苏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有关产后康复技术服务的法律制度,规范产后康复技术服务,提高产后康复技术水平,保障母婴身心健康,我会受省卫生计生委委托举办全省产后康复技术培训班(第二期)。参加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后,由省统一发给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并给予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5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5年4月1日-4月3日(1日上午报到)。
二、参加人员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未取得由省统一制发的培训合格证书的产后康复从业人员。
三、培训地点
南京市新世纪大酒店五楼正天厅(南京市龙蟠路133号,南京火车站旁,总台电话:025-86888888)。
四、培训内容
1、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领导讲话。
2、解读江苏省产后康复服务规范。
3、产后康复技术系统培训。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妇幼保健院(所)协助组织参加培训人员,并将人员名单以省辖市为单位,与3月28日前统一以Excel表格的形式(见附件1)发送至电子邮箱:875275893@qq.com。联系人:孙宇;电话:18248782196;赵云;电话:13952067307;传真:025-83620748。
(二)参加培训人员每人会务费及资料费用450元,用餐由会议统一安排,住宿费及交通费回单位报销。
附件1:全省产后康复技术培训班回执
附件2:南京市新世纪大酒店交通路线图
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