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

全省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班在宁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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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5日下午,全省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班在南京举办。各市卫生局社妇(疾妇)处有关人员,各市、县(市、区)妇幼保健院(所)有关管理人员等160余人参加培训, 省卫生厅社妇处沈志洪处长对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工作进行了部署。

 沈志洪处长在讲话中指出,要认真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有关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启用和管理工作:一是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认真做好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启用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认认真真做好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启用工作,确保自2014年1月1日起全省顺利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并切实做好旧证登记和回收等衔接性工作。二是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努力提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坚持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扎扎实实地抓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同时,将《出生医学证明》的有关信息作为产前保健的重要内容,指导产妇及其家庭做好新生儿姓名等准备,持续改善服务质量。三是要主动协调公安部门,不断加强新版《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的监督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签发机构首先要从自身做起,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坚决杜绝伪造新生儿出生日期、擅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代人打印外地出生医学证明甚至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培训班上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安装及使用方法,以及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求和新版证件防伪特征进行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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